吴海亭,曾任山东省档案馆二级巡视员、研究馆员;38年从事档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农业农村、工程项目、数字档案馆建设等档案工作的指导、咨询和行政执法工作;2020年全国《档案法》地方起草修订组7名成员之一,档案行政处罚检查 “档案流、资金流、物流”内容一致审查法首创实践者,首批全省档案系统领军人才,先后组织、起草了全省二十余项档案法规政策和发表出版许多有影响力的档案文章、专业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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